亳州出让两宗土地 其中一宗土地为限价商品房地块
时间:2020-07-14来源:未知 作者:acetouzi 点击: 次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4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8月4日17: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报名以挂牌方式出让。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4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7时。如一家报名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续报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8月1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8月4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续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20-62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不少于3个班的幼儿园,2020-63地块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二)2020-63地块竞买要求:1.竞得人须具有一级开发资质,并书面承诺后期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该宗地为谯城区限价商品房地块,建设标准不得低于《谯城区还原小区基本装饰标准》,建成后由谯城区政府进行回购,限价商品房住房均价38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7600元/平方米。3.对非可售部分的配套建筑(社区机构用房、文体物业用房)等,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谯城区政府。对地下车库部分,谯城区政府按15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地下车库面积为建设规划方案竣工测绘核实面积,地下车库归属谯城区政府。4.回购款的支付方式:回购保证金付款方式,回购保证金为扣除计提及其他相关费用部分后的土地成交金额。回购保证金按两次支付,在全部限价房主体出正负零后,支付回购保证金额的60%,在主体施工至15层时支付回购保证金的40%,在支付主体封顶回购款时保证金可抵作限价商品房的回购款。工程主体封顶后支付回购总房款的60%,扣除已支付的回购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还原入住条件时,支付至总购房款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如有质量问题,开发企业无条件负责维修,否则,扣除质量保证金)。5.地块成交后竞得人10日内与谯城区住建局签订工程监督管理协议,包括回购款支付、房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验收等事项。6.以上方案由谯城区住建局负责监管落实。
(三)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2020-62 地块为12个月、2020-63地块为36个月,。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 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 100446239750019999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家华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58-5522617、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