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提高职教吸引力 助力职业教育“强起来”“活起来”
时间:2023-03-14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acetouzi 点击: 次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更是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保障。
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产教融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职教改革发展新任务,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各抒己见,助力职业教育真正“强起来”“活起来”。
让技能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兼职专业课教师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
比如,能工巧匠往往至少需要扎根基础岗位20多年,许多人的学历只有中技、职高。但根据目前教育和人社部门的准入规定,公办职业教育学校对专业课教师的年龄普遍要求在45周岁以下,学历普遍为大专以上,很多能工巧匠无法达到招聘门槛。
此外,由于能工巧匠在任教资质、教学业绩、课题成果等方面与科班出身的教师相比缺乏竞争优势,入校后在职称晋升评审等方面阻力较大,导致“进来的人留不久,留下的人升不了”。
对此,建议结合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对学历条件、面试条件等进行相应调整,考评中突出专业实操能力、带徒能力,弱化对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的考核。
同时,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让优秀的能工巧匠能充实到职业教育一线需要动手实践的课程体系中去。比如,适当降低能工巧匠入职门槛,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给予学校更多自主权,下放一定经费保障权与编制自主权,完善优化能工巧匠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及入职后的晋升体系等。
对接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
职业教育是与产业发展结合最紧密的教育类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地方政府应细化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制度,落实落细校企合作中企业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政策和附加教育费、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成情况等作为评估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参考。在行业企业评级和综合评价中,将企业对职业院校支持情况纳入评价指标,引导企业积极同学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