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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解答:减免政策延长后,企业5、6月已缴社保费如何处理

时间:2020-07-07来源:北青网 作者:acetouzi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7月7日在“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解答了有关“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延长后,企业五月和六月已缴三项社保费如何处理?”的问题。据了解,我国对中小微企业、湖北省的所有参保单位此前已明确免征到6月底,不涉及5、6月已缴社保费的处理问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这些单位如果已经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那么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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